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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2 安生安生回来了。几个月不见,长得更结实了,毛色变浅了,举止也优雅成熟多了,已经是个大帅哥了。见到我们的时候,还是像小时候那样猛扑过来,低着脑袋在我们怀里拱来拱去,好像生怕冷落了谁,来回换着招呼我们俩。毕竟是长大了,他已经不喜欢翻身、握手来换零食了,却细心地听话,随意说声坐,他就无声无息原地坐下,看我在卫生间洗脸,他也来凑热闹,我说地上好湿你还是出去吧,他转身就出去了,站在门口看着我,好像说那我就在这里看着吧。他已经完全能听懂我们说话了。只是还是很粘人,走到哪里跟到哪里,就算地方很小,他也要很辛苦地挤在那里趴着。他一直很安静,顶多偶尔扑过撒娇,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横冲直撞、傻模傻样了,连蹦跳都很少。
像一个被人领养的孩子回到亲生父母的家里,曾经的熟悉亲密依稀记得,相互间却不由自主地客气起来。 所谓某日,又去书店修炼,出于职业需要,必须把每一本畅销书都翻一遍。翻到一本貌似不错的小说,看得很难受。因为看书早已不掺杂个人喜好,只看选题市场类型读者文案,本来不应该有空难受——而且是纯粹物理上的难受。仔细看下文字,却是我曾经很喜欢的那种小说,德语文学特有的内省式写作被抽离成一种技巧应用到青春感伤中形成的那种东西,特点包括短句、句读多、形容词多、通感多、造词多、用词狠。说到这里,有人又该说我尖刻狠毒了,罢了罢了。
P.S.看某人整理的这个月的开卷报告,感慨良多。每个月都要感慨下:“NND,没想到那种书居然卖得那么好!” June 11 第三者小说balabalabala苹果汁说,我们弄一本款式新颖的第三者小说吧,可以这样,可以那样,balabalabalabala。我说,何来新颖之有,无非是男人看老婆年纪大了,再找个年轻的,因为他不管自己多少岁,反正只需要20岁的女人,balabalabalabalabalabala。于是,吵个面红耳赤。大概因为已婚,谈到年华老去不禁自觉危险,偏偏又嘴硬。看到相似情景的时候,还会神神叨叨:这男人太贱了balabalabala这女人太蠢了balabalabalabala,要是我——要是我,就把男人扫地出门,让他一无所有,然后看他还能不能和真爱一起喝西北风。苹果汁听得目瞪口呆:好可怕啊啊啊~~我也自觉有些过分,心软加了一句:算了,那就给男人留条裤裤。
可有可无的男人听一个女孩抱怨男朋友离得太远,等于不存在,顶多就是MSN上的一个符号,三言两语聊表关心,不痛不痒,貌似自己弄个小程序也能办到。她强烈地感到孤独和失望,同样一个男人,在身边就是排骨,不在身边就是鸡肋,问题是这个块鸡肋还在浪费她的青春。我说,女人还是要独立,把幸福放在一个男人身上太不靠谱。听起来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不是每天看着自己男人到点回家洗菜洗碗,很幸福很满足吗。其实还是可以狡辩一下——我享受稳定的生活和身边有个男人相伴,并不意味着如果没有这些我就过不下去。宁愿把他当做额外的,没有他,我也可以过得很好;但我喜欢他,相信有了他,也可以过得很好。结伴而行,却并不意味着不可或缺。对一个成熟的女人来说,男人本来就应该是可有可无的。我所谓独立,大抵如此。有个学姐读博的时候和室友关系很好,校园里生活简单,两人生活得很惬意,有一天,女同学站在图书馆门口感慨:你说,没有男人,生活也挺好的,要不我们俩就这么一直过下去吧。学姐豪迈放言:可以!不过我要定期出去找男人。
May 25 骑车去798搬了新家,意外发现798近在咫尺。不过,对我而言,798只是传说中的798,实在找不着专门前往的动力。昨天下午实在太过无聊,连电影都懒得看了,于是决定去798见识一番。虽然看着很近,却没有顺路的车,干脆骑车。幸好我是著名的会走路的地图,凭着地图上的一点印象,很顺利地找着了地方。果然是范儿聚集的地方,来来往往都是奇装异服的男女,我和苹果汁站在那里刚好阐释了什么是没有个性的面孔,用他们的话就是,没有世界观的脸。苹果汁对那里很着迷,一个画廊一个画廊地逛,看得有滋有味,果然是曾经的艺术青年。相比之下,我明显心不在焉,没有一幅画看了超过五秒钟。总是迅速转一圈,然后坐在门口晒得发烫的地上等他,然后不合时宜地说,肚子饿死了,脚疼死了,我们回家吧。苹果汁心有不甘:那边还有一个书店我还没去呢!
我还是看上了两幅画,在一个叫暗夜旅行的馆子里。画的是普通的夜晚的城市一角,一幅画了一个成人用品店,一幅画了一个家常菜馆子,背景都是北京灰暗的夜空,一栋普通的住宅楼灯火点点,店前的招牌内容非常丰富——驴肉火烧、驴肉汤、招聘小工,灯箱明暗不均,灯串歪歪扭扭。一切都静静悄悄,就像无声的人群和无声的日常生活。
在北水个展上遇到一只有趣的猫。展示台上是一群亮红的鱼,向着一个方向奋力前行,就这样凝固在某个瞬间,上面还有一只猫。一座雕塑。后来有人喵了一声,猫猫居然微微转了下头,原来是真的猫。哈哈,无意中的行为艺术,很好地解释了艺术的无义和多义。
可惜那里的餐厅不是卖咖啡,就是卖牛排。貌似艺术只喝咖啡。
江南(一)小时候,总觉得家里离学校非常远。放学和小伙伴一起回家,走着走着有人到家,队伍就少一个,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只剩下我,我总是要一个人走完剩下的那一半路程。那是一条海边小路,一路上要经过一个肉松厂、两个造船厂、一个破茅屋、一个土地庙,还有很多很多池塘和草丛。我很少专心走路,事实上,一路上我都很忙。我不停地摘东西吃,路边长什么,我就摘什么,只要看着不恶心,我就毫不犹豫地吃掉。如果有蛐蛐蟋蟀蝴蝶蜻蜓路过,我会疯了似的狂追一番。池塘边四季长着各种各样的花草,长芦苇的时候我做芦笛,长茭白的时候我掰茭白,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我连水葫芦也不放过。
有一次,我吃了一种红色的小野莓,涩得嘴巴都张不开,以为自己哑了,拼命往家里跑。心里绝望得要死。后来,老妈吓唬我说那种小野莓是蛇舔过的,我经常吃的话,肚子里会长小蛇。我吓得浑身哆嗦,好长一段时间觉得肚子有东西在蠕动。老妈怕我乱吃东西,把那些花草都分门别类,哪些吃了会变哑巴,哪些吃了会变笨,哪些吃了会长各种各样的虫子。我还是死性不改,走路无聊的时候,还是随手摘东西吃。
那条路上有很多蛇,多数时候,我遇到的都是已经被乱石砸死的蛇,还有一些已经被踩瘪踩干的蛇。有一次,我却和一条活蛇狭路相逢。那是条黑白相间的小蛇,直立着,只有尾巴着地,起初,我没认出那是条蛇,以为是什么新鲜的植物。看清是蛇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蛇好像也吓了一跳,我们一起愣在那里,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周遭的一切在那瞬间变得透明透亮,夏日黄昏的阳光非常刺眼,海港那边吹来咸咸的风,池塘里波纹细碎,芦苇哗哗响着。过了好久好久,蛇终于站累了,慢慢放下昂起的脑袋,索然无味地转身,钻进草丛不见了。我大叫一声,拔腿狂奔。
路过的造船厂通常已经收工,堆满各种工具和半成品的工厂里静静悄悄。我经常翻过矮矮的篱笆,爬上海港边倾斜的海船。海船上有很多海蟑螂,我的光脚丫一踏上甲板,它们就哗啦啦作鸟兽散,一群黑乎乎的东西哗啦一声不见了影踪。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很多招潮蟹都会爬出来,我用书包里收藏的小石头砸它们的洞穴,扔准了的时候,招潮蟹会着急得四处乱跑,随便找个别家的洞穴躲进去,海滩上忙碌的招潮蟹一下子全都不见了。过一会儿,有一两只胆大的探出头来,然后其他的招潮蟹也慢慢爬出来,当它们安然地散步的时候,我又故伎重演,周而复始,其乐无穷。
作业很多的时候,我就坐在甲板上写作业,记得海边的阳光很刺眼,我总是猫着身体,躲在高高的船舷下一点阴凉里,把课本放在前面,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着刺目的文字,看得眼睛生疼。即使在今天,隔着十多年陈旧的时间,我依然能记得那种刺眼的感觉。大概就因为这,我近似变态地喜欢明亮,总喜欢拉开窗帘,让阳光从落地窗穿过客厅照到大门,照得透彻,喜欢把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营造白昼的错觉。
海船总是倾斜在海港边,进出只能靠一种特殊的木板,窄窄的,不足二十公分宽,上面有一小节一小节防滑的横木。我总是四脚着地,紧贴着木板,一点一点地往前爬。经常一个不小心,掉了下来,摔在软绵绵的滩涂上,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两条腿都已经埋到膝盖,拔起一条腿,另一条腿就埋到大腿以上。我就这样拔起一条腿,往前挪一点,然后拔另一条腿,千辛万苦地挪到岸边。因为掉下来的概率太高了,我开始尝试另一种办法。那就是顺着船头的缆绳往下滑,或者往下爬。其实也多少胜算,不是用来滑行的绳子断了,就是我支持不住,没抓紧滑行的绳子。顺着绳子往下爬倒是成功得比较多,但是爬到岸上的时候,手通常也被磨破了。
不过掉到滩涂上也挺好玩,反正已经浑身泥巴了,玩起来更加痛快,我干脆挖一些好的海泥,第二天和小伙伴比赛摔泥巴炮。所谓摔泥巴炮,就是把泥巴搓成碗状,把底部弄得薄薄的,越薄越好,然后用力甩到地上,啪的一声,底部破个大窟窿,谁的窟窿大,谁就赢了,赢的一方可以没收对方的泥巴。如果对方的泥巴太差,赢家不屑于收,输家就要奉上别的玩具。
我经常一身泥巴地跑回家,脚丫子上裹了厚厚一层海泥,走起来一步一个脚印。老妈懒得骂我,只是恣意嘲笑:又跟海龙王打架了?这次打赢了没?
路过的那间破破烂烂的茅草屋里住着一个老婆婆,往上数几辈,也算我们家的亲戚,不过镇子上这种亲戚关系非常泛滥,所以也就等于没什么亲戚关系。老婆婆总是一年四季弓着身坐在门口缝衣服,偶尔会很大声地跟我说话,“燕子放学了?”、“你妈回家了没?”我也得扯着嗓门跟她说话,但还是无济于事,她听不到。
有几次,我遇到了海港转弯那家人养的两条狼狗。那是苏联红和中国狼狗杂交的大狗,站在那里比六七岁的我还高。那两条狗有点神经质,只要没被栓着,他们就跑出来作恶,遇人杀人,遇佛杀佛。好几次,我只是远远地从闸门走过,他们就大老远地追出来。每次我都被逼得只能跳海。那两条狗还有点洁癖,一般情况下,只要我跳下海港,他们就不会继续扑过来,顶多坐在原地守着,冲我不停地吼。不过,有一次,我还是犯了错,以为他们不敢下海,朝他们扔泥巴,他们竟突然冲下海来。幸好那时海水不深,我冒险涉水到对岸,才逃过一劫——他们还是会计算成本,轻易不下水。有时他们能在原地守上一两个小时,潮水开始涨的时候,也没有离开的意思,我只能等着有人路过把我救下。
我们家是在海港边的一条小河边,竹篱笆围了两亩地,种了很多杉树和葡萄,小河绕着竹篱笆流向海湾。家里养了所有能够养的家禽小动物,诸如鸡鸭鹅,猫狗猪。小河上总是漂浮着厚厚的水葫芦,非常非常厚,厚到六七岁的我能够随意在上面奔跑。园子里绑了很多秋千,我总是抱着小狗一起荡秋千,然后在最高处放手,和小狗一起摔到河面的水葫芦上。一般都不会沉到水里,顶多背上弄湿一点。我总是摔得很开心,小狗却吓得不轻,爬起来就跑。我就去追他,抓到它后再如法炮制。以至于每次放学回来,小狗先是欢天喜地地到竹篱笆门口迎接我,然后看我向它伸手,就拔腿逃走,貌似对我感情很复杂。小狗不睬我,我就去抓鸡鸭鹅,不过它们抓起来比较麻烦,智商太低,也不懂得恐惧和开心。
夏天阳光好的时候,老爸总要在园子里的空地上晒谷子,为了安顿我,免得我到处跑,老爸总是收买我看谷子,好处费通常是一毛钱,有时候是两毛钱。此外,为防止我半途觉得没劲跑出去玩,老爸还为我支好捕鸟的匾。然后我就乖乖地聚精会神地盯着谷子看,鸟儿吃谷子我不仅不赶,还会暗自高兴,祈祷它快点跑到我的匾底下。捕到鸟,我就绑了它们的一只脚,系在桌脚。鸟儿开始还扑腾个不停,慢慢就懒得动了,蹲在桌脚,晒着太阳,昏昏欲睡,像我的帮凶。只抓小鸟,我还是觉得不够忙碌,总还要给自己找几件事来做。最实惠的是摘葡萄晒葡萄干。园子里有大片葡萄架,夏天的时候葡萄架密得漏不下几点阳光。我就抬着楼梯到处寻找成熟的葡萄,因为我几乎天天都去摘,稍微红了一点的葡萄都被我吃掉了,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寻找比较通透的葡萄,相比不透明的葡萄来说,它们熟一些。我总是抬着楼梯来来回回,仰头端详每一只葡萄的透明度,摘几颗葡萄就非常辛苦。 May 15 大纲 十七岁那年,桔子差点和邻街卖鱼羹的中年大叔私奔。
桔子是早恋了,但不是和那个浑身鱼腥味的大叔。只是有一天,因为失恋而心情郁闷的桔子莫名其妙地靠在鱼羹大叔的怀里,哭得稀里哗啦。虽然大叔的肩膀不宽阔,怀抱也满是汗臭,可是桔子感到安然。然后她仓促决定和大叔私奔。
冒出私奔的念头的时候,桔子激动得颤抖。这是从未有过的创意,桔子很懊恼,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想到这个,那她就不用忍受这么久。桔子决定三天后就走,因为三天后有讨厌的物理考试。
好多年以后,桔子回想起这场疯狂的计划,总是感到透骨的悲凉。原来她的人生早在那时就已经被自己卖了,廉价卖给了浑身鱼腥味的大叔。在街上看到婚纱店的时候,她会后悔自己曾经流连过的那些男人,还有他们并不温暖的床。
桔子的初恋是和她同桌的男生。那个外号叫王子的男生有一张精致的脸,外加一双到处勾人的眼睛。桔子和他恋爱了半年。所谓恋爱,无非是两个小孩上课无聊的时候,在课桌底下偷偷牵手。半年后,王子若无其事地说,我爱上了隔壁班的文娱委员,我们分手吧。小男孩一眨眼就跑得无影无踪。桔子却哭了一个星期。哭得死去活来。
后来,桔子常常感慨万千地对小夕说,你知道吗,感觉今生就是从那时开始的,知道了什么叫心痛。小夕当然不理她,权当她又说了一次:“我这辈子再也不能像这样爱一个人了。”谁知道呢,爱情没来之前,你永远想不到自己会这样爱一个人;同样,爱情结束之前,你永远想不到像这样的爱也终会消失;还有,同样,爱情再次开始之前,你永远想不到自己还能这样爱一个人。
你永远比你以为的更卑贱。爱也不过如此。
桔子私奔的阴谋最终没有得逞。因为第二天早上,她亲眼看到大叔穿着一条花裤衩,狼狈地跑过镇上的电影院,他那个丰乳肥臀的老婆扯着嗓门在后面撵,叫骂声和脚步声都那么惊天动地。桔子笑出了声。
平心而论,桔子后来经历的那些男人比那位大叔更不堪。可惜,桔子总是在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才发现。
高考前一个月,桔子离家出走了。婶子在镇上找了两天后,也不找了。或者说,她从一开始就不想去找,她已经厌倦了。之所以找两天,只是为了让镇上的人看看她已经尽力了。
桔子身上只有七块钱,只能沿着运煤铁路漫无目的地走。第二天傍晚,她走到隔壁县的一个镇上。
遇到米安的时候,桔子正坐在一只巨大的铁皮垃圾桶上吃锅盔。米安提着一只废纸箱,示意桔子让一下。桔子蓬头垢面地抬头,瞪了他一眼,一动不动。米安凶巴巴地说,让让,一边吃去。桔子还是不动。米安不耐烦地推了她一把,桔子没站稳,从垃圾桶上摔了下来。
米安把桔子带回家,给她吃了一顿晚饭和一顿早饭。半夜醒来,桔子跑到米安的房里,要把自己献给米安。米安把她臭骂一顿,气呼呼地锁了门。后来,米安把桔子送回镇上。临走的时候,桔子说,我做你女朋友吧。米安笑笑,等你长大再说吧。
这一等就是十年。
米安恋爱、结婚、离婚,从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桔子恋爱、失恋、恋爱、失恋,重复了无数次,爱过各种各样的人。桔子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米安整整拒绝了她十年。
十年后也没什么不同,米安还是不爱她。不同的是,十年后米安心安理得地享受了桔子的献身。他已经不拒绝女人了,深爱他十年的桔子也未能幸免。
安生一个星期没洗袜子了,偶然间翻出一双很少穿的袜子,穿着很不舒服,发现上面有好几根安生的狗毛。算起来这家伙已经走了两个多月了,期间我们还搬了次家,可是我们还是时不时发现他的狗毛,在鸭舌帽里,在羊毛大衣上,在备用毛巾上,在收纳箱里,在各种各样的角落里,随时准备跑出来。没办法假装他从来不存在。
楼下有一只和安生长得很像的拉布拉多,早上上班的时候,我和哥哥总是忍不住隔着草坪看他一会儿。哥哥还喜欢学狗叫逗他,学得非常像,每次都能吓狗狗一跳,我常笑他比狗还像狗。然后,他会自言自语,以后最好不要见安生了,明明已经快忘记他了。
周末倒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会忽然想起安生睁着大眼睛无辜地四处张望的样子,突然冒出一句“安生不对,安生是坏狗”,把哥哥吓一跳。待明白过来,他又拿出捍卫安生的样子来,“嗯,安生最乖乖”。
抛却所有的原因或借口,安生更像一种奢侈品。
常常会想起他刚来我们家的样子,小小的身体一碰到地板就本能地颤抖,后退一步,紧紧盯着我们看,然后充满敌意地大吼了一声。确实是大吼,我们都惊呆了,没想到这样小的身体能爆发出这么大的声响。哥哥立即懊悔,早知道养只小狗,叫起来这么吓人。
那时候他大概六斤重,放在我的挎包里刚刚好。他总是在包里站直了,踩着我的镜子和手机,从拉链一头的空当钻出脑袋,眼珠滴溜溜地看看我,嗅嗅路过的人。好多次,路过的人惊叫起来,呀,是真狗,还以为是挂在那里的娃娃呢。那时好想他永远就那么大,随时随地可以带着他。
他却突突地长大,迫不及待。有一天,我终于背不动他。然后他开始在家里横冲直撞,常常他一阵风似的过去,身后一群东西应声而落。他喜欢啃书,啃地毯,啃垃圾桶,啃沙发,甚至啃墙壁。我亲眼看到他把一本法语词典吃掉一大半。他喜欢出门散步,喜欢招惹小狗,喜欢追赶美女,喜欢贴近小孩,喜欢吓唬老人,然后我们俩树敌无数。他像一棵仙人掌一样兀自疯长。
睡着的时候,我们会怀疑他是天使。他就那样横七竖八、乱七八糟地躺在地上,毫无戒心,充满安全感。有时候他睡在卧室和客厅的门口,我来来回回地从他身上跨过去,偶尔还会踩到他的尾巴、耳朵、胳膊腿,他低声叫了声,微微睁眼,又睡死过去。我们常常笑他学小新装死人,不,死狗。
开会去了。。。 May 14 草某天早晨,抬头的时候发现银杏已经长出了叶子,绿得接近透明,吹弹即破。好多年前,也见过这样的叶子。应该是十三年前,或者十四年前,我在家乡最后一段安稳的时光。我骑着自行车冲下河堤,摔倒在一片新长的草丛里。因为摔得狠,一时竟爬不起来,索性就势坐着。那是梅雨时节,雨一直似有似无地飘着,身上一会儿就濡湿了。身边是江南才有的又细又长的草,腰肢袅娜,跟水芹菜似的。我坐了很久,后来上学还迟到了。那些草的颜色给我的震撼让我失语。好多年以后,在一堂貌似完全没有关系的后现代哲学课上,我忽然想到了那些草,和它们的颜色。大概类似世界无意中赏赐给你的惊叹,枯燥的时间中偶然闪烁的鲜花满岸的诡异支流,而我有幸在此岸张望了一下。 《梦的1/4旅行》新书上市四位妙龄专栏女作家困坐格子间的华丽走神枯寂作息里自有莽莽生机 每个小职员的内心都有一头生猛巨兽! 百无一用却不可思议的美好, 孙甘露 毛尖 黄荭 倾力推荐 随书附赠精美折纸,投射你心中的巨兽!
奇思妙想、鬼马精灵,可谓上海一九八零版的伍迪·艾伦。 —— 孙甘露 她们没遇上小资的最好年代,但表达了小资的最好一面。 ——毛尖 囚于城市,只有白日梦可以旁若无人地出逃。因为自由,所以奢侈。百无一用,却不可思议的美好。 ——《小王子》译者黄荭 关于身体和心,有时候世事难两全,要把它们分开来对待。让身体在社会里面随便待着,读书上班,做尽一个正经人该做之事!而心可以随时出发,去旅行。事既不用规划行程,临行也无需订机票,走一个神,一念之间就可以走很远。天空海阔,无非去去就回。
人有质地不同,有人柔软有人细腻,有人鲜艳有人暗哑,既有滑不留手之徒,也有黏糊糊的家伙。梦也有轻重之别,经过身边有缓急之势,尝起来有咸有淡,触手有凉爽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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